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

适用对象:接受 yupsy.tech(心理咨询知识库)心理咨询服务的来访者 | 版本日期:2026年9月23日

在接受心理咨询服务前,请您完整阅读本同意书。开始咨询即视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以下内容。如有疑问,请在首次咨询前向您的咨询师提出。

一、服务性质与边界

二、保密原则与保密例外

咨询师对您在咨询中陈述的内容、咨询记录及您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向第三方披露。但依据法律与专业伦理,以下情形属于保密例外,咨询师可在必要范围内突破保密:

  1. 您有伤害自己的风险(自杀意念、自伤行为等),为保护您的生命安全所必需;
  2. 您有伤害他人的现实风险,或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;
  3. 存在未成年人、老年人或其他人遭受虐待、遗弃、家庭暴力的情形,依法需要报告的;
  4. 法律法规规定或司法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情形;
  5. 经您书面同意向特定第三方披露(如转介给其他专业人员)。
突破保密时,咨询师会在可行范围内尽量事先告知您,并只披露为处理该紧急情形所必需的最少信息。

三、咨询记录、录音与资料保存

四、紧急情况
本站不提供 24 小时危机干预服务。如您在咨询之外的时间出现强烈的自伤、自杀或伤人念头,请立即拨打 110 / 120,或前往最近医院急诊/精神科;也可拨打当地心理援助热线。邮件与留言不是紧急求助渠道。

五、预约、改期与取消

六、来访者的权利与义务

您有权: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与工作方式;随时提出疑问;拒绝任何您不适的干预方式;随时终止咨询;要求查阅或删除您的个人资料(详见隐私政策)。

您需要:尽可能真实地提供与咨询相关的信息;遵守约定的咨询时间;不将咨询中获得的信息用于侵害他人权益;如实告知正在接受的其他治疗或用药情况(以便咨询师判断服务是否适合)。

七、未成年人

不满 18 周岁的来访者接受咨询服务,应取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;不满 14 周岁的,需由监护人陪同或明确同意。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定报告义务,见本同意书第二条第 3 项。

八、同意的确认与变更

十、联系方式

咨询安排与上述任何权利请求:support@yupsy.tech(15 个工作日内答复)

备案信息:粤ICP备2026011697号-1 | 粤公网安备44200102445844号

相关页面: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用户手册联系我们